近日,金乡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在企业微信工作群公然辱骂他人的治安案件,违法行为人王某因一时冲动在网络空间“泄愤”,最终受到法律制裁,为辖区企业员工敲响了网络言行的法治警钟。
金乡某电动车厂员工王某与同事李某某因工作琐事发生口角,经工友现场劝解后双方暂时平息。事后,王某为发泄不满情绪,在该厂微信工作群内公然对李某某进行辱骂,言辞粗俗、攻击性强,不仅侵害了他人人格尊严,还扰乱了企业内部沟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金乡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微信工作群、企业沟通群等网络群组并非“法外之地”,属于公开网络空间,公民在网络上的言行同样受法律约束。同事、邻里间发生矛盾,应理性沟通、依法化解,切勿通过网络辱骂、诽谤等方式宣泄情绪,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下一步,金乡警方将持续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严厉打击网络侮辱、诽谤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清朗网络环境与和谐社会秩序。(金乡县公安局:孟召迪)










